陕北秧歌,相传北宋时已有,原为阳歌,“言时较阳,春歌以乐。”《延安府志》记有“春闹社,俗名秧歌。”由此可知,秧歌源于社日祭祀土地爷的活动。是一种民间广场集体歌舞艺术,盛行于陕西省延安、榆林一带,通常于正月十五进行表演。
陕北秧歌主要有“大秧歌”和“踢场子”两大类。大秧歌,是一种在广场上进行的集体性歌舞活动,并伴有狮子、龙灯、竹马、旱船、跑驴等社火节目。“踢场子”秧歌,参加人数为偶数,成双成队,男待彩扇,女舞彩绸。
秧歌舞主要有三种角色,即伞头、文、武身子和丑角。经过改革后秧歌舞角色有所不同,服饰可为现代装,腰系红绸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