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东西界崇左市江州区,东北临南宁市隆安县,正北与天等县接壤,西北接百色市靖西市,西邻龙州县,并与越南接壤四十多公里。2006年底全县人口近36万,其中壮族占百分之九十以上。
居住在大新县境内的壮族人民能歌善舞,山歌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他们不论是村头小憩,上山打柴或是田间劳动、赶圩路上,都喜欢唱山歌。他们用歌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传达友谊、歌唱爱情,传授知识,- ,颂美挞丑、扬善惩恶,启迪人心,促人上进,调节生活,增加乐趣。长期以来,他们形成了赶歌圩的传统习俗,几乎每个村屯每年都有歌圩节。人们以歌代言,以歌会友、垂手可拾、开口便唱,达到了“无事不歌唱,人人皆歌手”的境界。尽管时代变迁,山歌仍是世代相传,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是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
大新民间歌曲,一般都属于山歌体,大新民间山歌的种类有将近六十种,大体分为“西”“潘”“加”三大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山歌是“西”类山歌中的“高腔诗雷”和“诗三句”,这两种形式的山歌流行及分布较广,是大新众多山歌中两朵最绚丽的民间音乐奇葩。
“西论”现称“高腔诗雷”,是大新县壮族人民千百年一代传一代诵唱不衰的民间山歌载体。“高腔诗雷”(壮语最高、最亮、最美的意思),是壮族山歌的优秀代表之一,在广西的民间山歌中独树一帜。
高腔山歌——“诗雷”始自唐代的大新(时称),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盛极许多朝代,相沿至今,这里的壮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都是以歌会友,以歌抒 感表达男女爱恋之情,唱丰收的喜悦,唱节庆的欢欣。每年春秋时节便是当地壮族同胞最为隆重的民间歌圩节。届时,远近村民都着盛装,定期聚集在山坡进行对歌活动,有时通宵达旦连续唱几天几夜。到1958年的“大跃进”、“大饭堂”时期,有人认为“赶歌圩”是妨碍生产,就把“歌圩节”禁了。紧接着的“文革 ”年代,山歌作为“四旧”在“横扫”之列。一禁一扫,冷落了二十年之久,1978年以后才得以恢复,1985年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扶持,他们力争把歌圩节中的“高腔诗雷”打造成国家级民间山歌文化品牌。
高腔山歌“诗雷”属叙事山歌,这种歌体比较自由,可称为多句式,小则四、五句,多则二百句以上。一般是隔句韵,有时上下句头脚互押共有二十个韵脚,但一首歌中,不论多长,不能中间改韵,必须一韵到底。双方对唱时要求也比较严格,先唱者用某一种韵脚,对方必须用同一韵脚对唱,如果先唱者换了韵脚,对方也只能跟着换同一韵脚对答,否则,作为唱输了。“诗雷”的音调以高亢响亮及和谐的二重唱法等特点,歌手们在表演“斗唱”形式上,一般采用两男三女斗,六男八女斗,十男十女斗等不同唱腔组合,中间穿插民间谈情说爱,婚嫁习俗等方面内容。
“诗雷”源于大新县榄圩、恩城、桃城、那岭、龙门等乡(镇)一带,唱山歌是当地壮族同胞千百年来世代沿袭下来的习俗,素有“无事不歌唱,人人皆歌手”的美誉。“诗雷”一般分有礼仪歌,婚嫁歌、庆丰歌、歌圩歌、谈情歌、悼念歌等。礼仪歌的顺序是:迎宾歌、劝酒歌、送客歌;婚嫁歌则是送嫁迎娶的男女双方的朋友们为祝福新郎新娘一生恩爱幸福、白头偕老而歌;庆丰歌是在全村人一年来获得丰收的聚餐会上高兴而歌,欢乐的人们或边喝酒边唱歌,或边跳边唱,唱风调雨顺好收成,唱来年获更大丰收;歌圩歌是青年男女在歌圩中,任何一方先引邀对唱,先唱一方一般先用试探歌来探对方是否有意与自己对唱,唱词一般都用赞语开头,如对方积极回应,那么这场对唱就顺利对下去,如赞语唱完对方又不给予回应的话,就用讽刺的歌词来挑战对方的斗意。歌圩歌的形式是以斗歌开始,最后以一方胜输而告终,场面引人入胜、热闹非凡,常把歌圩盛况推向高潮;劳动歌是在劳动的休息时间里,或在山上砍柴时,选风趣幽默的词句来唱,以减轻劳作的疲劳;谈情歌多在歌圩里进行或相约结伴在林间山坡等地对唱,是青年男女以歌表情怀,以歌结伴侣;悼念歌是在九十岁以上老人逝世的丧场上唱的,人们在悼念亡者时歌颂他在世时的功德和长寿,希望他在天之灵能恩泽后代。
大新高腔山歌——“诗雷”已成为一种优秀的民间艺术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该县“诗雷”歌手曾经于1990年到北京中南海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山歌表演以及第二、三届广西南宁国际民歌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充分展示了高腔诗雷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