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灯(长芦龙灯)(扩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舞蹈类项目。
龙是我国祖先创造的一种意想的动物,是神圣权力和祥瑞的象征,也即所谓“图腾”。高淳县龙舞品种很多,有抬龙、康龙、板龙、双龙、滚龙等等,其中淳溪镇长芦杨家的抬龙规模巨大,气势恢宏,在本地区享有盛名,影响最大。
长芦抬龙,原称板龙,其龙头、龙身、龙尾下均有木板托置竹扎布蒙龙身。木体分块连成24节,龙身每节粗在0.8米直径左右,每节长约2米。龙头高达3米。龙尾高跷约2米,头身尾连接有转环孔装置提把,全龙配齐,每条约60米。每节龙身有6到8人更替抬舞。三龙或五龙出动,绝不会出双龙。盘舞及仪仗、吹打乐队等均得千人左右,可谓声势浩大。
长芦抬龙已有近800年历史,闻名遐迩,享有“龙重之冠”的美称。一些文人墨客亦留下诗文。长芦龙灯有其势大、形美、声茂、律严的特色。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还成就了一批又一批工匠,当今杨文波老人可称样样到,面面通,尤其戏曲人物及龙饰制作精美别致。
长芦抬龙在改革开放后重放异彩。1985年参加全县元宵节举行的民间文艺调演,轰动城乡群众。1997年正月初四参加南京“台城杯”舞龙大赛,荣获“最佳造型奖”、“精神文明建设奖”二项大奖。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中以特写镜头报道了长芦抬龙;美国加州电视台在中美文化交流节目中也给予了报道。长芦抬龙从保守禁锢中走了出来,走进县城、省城,走上荧屏,使中国龙文化得到交流弘扬,更展现了民间舞蹈的魅力和文化底蕴的深厚。
信息来源: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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