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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皮影戏

闽南皮影戏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闽南皮影戏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闽南皮影戏是一种用兽皮或硬纸板剪制形象并借助灯光照射光影表演故事的戏曲形式。它流行于福建省的厦门、漳州、泉州等闽南地区,具有闽南地方艺术特色。

闽南皮影戏于明代从广东潮汕传入,明末清初传入台湾。民国初期,皮影戏曾在闽南兴盛一时,后逐渐衰弱。抗战时期又十分活跃。建国初期皮影戏在厦门、漳州、泉州仍有表演。“文革”期间中断。到了上世纪70年代初期皮影戏在漳州、泉州已消失,而厦门的皮影戏一直延续流传至今。

由于闽南皮影戏是从潮汕传入,故其起始演唱以闽南北管戏唱腔为主。对白以普通话和闽南方言为主,带着潮州口音。剧情多采自历史传说或民间轶事。皮影人物雕绘工艺讲究刀工精致,形象写实,造型夸张,发型、盔精致,服装花纹细腻,图案近似宋代笔法,富有闽南地域特色。演出时将影人的头插于身部,身与四肢相接,同时在身部和两手安上三根竹竿,即可操作演出。除了人物造型,还要刻制一些道具、桌椅和景物造型,以便配合表演。道具主要为影窗,也可根剧场地实际情况而定。以白纸或白布作幕,便于单人操作。其次要备一盏油灯或若干支横管荧光灯用以映射影人和表演动作,配合锣鼓音乐来演唱,整个表演立体感和现场感很强。

已故的闽南皮影戏代表性传承人陈郑煊老艺人对闽南皮影戏艺术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闽南皮影戏是我国重要的民间传统艺术,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观众和演出市场受到冲击,面临消亡危机,保护这一项目对于传承闽南文化及两岸文化交流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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