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娘妈生做十六岁
依《清史稿.食货志》记载:“凡民,男曰丁,女曰口。男年十六为成丁,未成丁亦曰口。丁、口系于户”。依《福州府志》清乾隆十九年(1754)“近世于冠礼鲜能行者,郡中惟一二礼法之家偶一举行。民间则男女年十六延巫设醮,告成人于神,谓之‘做出幼’。”泉州七夕节,其节日活动内容原为乞巧,后来转化为“七娘妈”做生日,俗称“七娘妈生”。依据《泉州习俗做十六岁》,书中记载:“传说中七娘妈是主管妇女幼童的,有送子、催生、养生、乳母、痘疹、眼光、蒙引七位娘妈,会庇佑各家各户的小孩子顺利出生及茁壮成长。闽台两地皆是藉由成年礼使壮丁进入社会体系,承担家庭责任,意义更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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