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派高甲戏丑行表演艺术,又称柯贤溪表演艺术,形成于1930年,当时柯被誉为“闽南第一丑”、“丑大王”;柯派高甲戏丑行表演艺术有男女丑之分,男丑有破衫丑、公子丑、傀儡丑、服丑、家丁丑等,女丑由男扮最富特色,特别是女丑表演火爆、热烈、夸张、幽默,富有浓郁的山野气息,素来以通俗面貌风行于闽南民众之中。
柯派高甲戏丑行表演艺术是高甲戏中最具代表性的一支主要流派,它以泉腔弦管演唱戏文,除了具备高甲戏善于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的特点之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和表演特征。柯派表演身段,能精细地分出从十八岁的少女到二三十岁、直到七八十岁的妇女的不同特点,形成各个年龄段妇女的风韵姿态的不同表演程式,还编有“女丑十八法”,记叙一整套表演技艺,形成柯派表演艺术的主要教材。
柯派高甲戏丑行表演艺术形象栩栩如生,表演以形写神,追求神似,以丑写美,寓庄于谐,已超越出一般丑角的插科打诨的局限,是闽南语系社会发展的见证和缩影,是闽南历史文化的宝贵财富,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