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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伦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末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末伦,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地方曲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末伦(moedlaenz),又名莫伦、巫伦。末伦形成于明清时期,兴盛于民国年间,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发源于靖西市,流传于广西百色靖西市、德保县、那坡县、大新县、天等县、龙州县、宁明县等地,以及越南高平等地区。其中核心区域在靖西市,并集中分布在靖西的新靖镇、武平镇、渠洋镇、新甲乡、魁圩乡、安德镇等乡镇。

末伦是一种以唱为主、以说为辅、说唱结合的民间曲艺,以壮语南部方言为载体,以诗体语言和叙事方式来演绎。末伦是靖西市现存的流传较广泛、民众参与度较高的传统曲艺项目。

末伦文化源于何时,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已难以考证,但从相关的资料记载判断和现今的考察情况分析,至少可以将末伦文化的历史上追溯到明清时期。明清时期的末伦以叹哀伤、叹苦楚的内容见多。据相关史籍推测和当地等不少老艺人所述,产生于明清时期的末伦,跟山歌一样受民众欢迎,明清时期叹唱末伦是老百姓宣泄哀伤情感和不幸遭遇的重要方式。

到了清代末年,靖西出现了半职业性质的末伦艺人,他们对末伦凄婉悲切旋律唱调作出了调整,末伦叹唱成为他们招揽顾客的手段之一。

民国年间时期,末伦艺人不断涌现,这个阶段的末伦艺人以梁文堂、凌雅林为代表。民国三十年(1941年)梁文堂创作了《送夫出征》,在社会上引起反响。凌雅林根据汉族的历史故事和当地的民间故事创作了的作品有《二度梅》《昭君和番》《狄青征南》《孟丽君》等。当时的统治者将其列为不入流之物,而受到上层社会的歧视,但仍旧无法削减末伦在老百姓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人们在野外放牛、上山砍柴、下地耕作、茶余饭后都喜欢叹唱末伦,其叹唱的形式也得到了丰富,除了独唱外,还出现了对唱、合唱等形式,这些是末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飞跃。

954年,末伦首次在群众会演中登台亮相,在这时期,靖西市艺人还创作出用汉语叹唱的末伦作品,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艺人是蒙秀峰。

20世纪70年代,靖西和德保县的艺术团体积极的宣传推广末伦文化。

靖西流传的壮族末伦以县城为界,县城以北称为上甲,县城以南称为下甲,故有上甲末伦和下甲末伦之别,两者曲调不同,有上甲末伦调和下甲末伦调之分。

末伦是由壮族民众集体创作、口耳相传的口承文化,它既是壮族人民生活、思想与感情的自然表露,又是壮族人民关于历史、文化及其人生知识的精心总结。与壮族静态的历史文物不同,末伦以“活”的姿态与壮族民众血肉相连,融合了壮族的社会制度、爱情婚姻、道德情操、风俗风物、英雄事迹和时代新貌等内容,生动地反映了壮族的社会事象。

末伦因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以及独特的艺术魅力,故而具有文学、音乐、美学等方面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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