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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排话”

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与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伟江等乡镇的苗寨里,流行着一种独特的民间传统曲艺“排话”。它有比较固定的格式,唱词一般为七字句,短句只有三个字,长句约有十个字左右。唱词讲究合辙押韵,悦耳动听。艺人用苗语演唱,以唱为主,结合情节适当插入一些韵白,显得灵活自如。所以,它既擅长抒情,又可以叙事。

“排话”的演出场所不拘,在树下、禾坪上、火塘边都可演出。众人坐在一起,可以由一人或二、三人轮流演唱。一直演唱到尽兴,才欢快地散去。

苗族“排话”流行很久了。究意起源于什么时期,其形成的过程怎样,还有待查考。但据五团镇老艺人银运高回忆说:“苗家世世代代有演唱‘排话’的习惯,它是从‘讲古’变化出来的。”这里的“讲古”,就是苗族老人(尤其是老艺人)们经常给中青年和儿童们讲述历史人物故事、古代神话、民间传说、寓言和童话等。他们为了让讲述的故事传说更加生动形象,富有吸引力,又便于记忆,就将所要讲的内容逐步编成唱词和韵白,渐渐形成的为“套话”,即使于说唱者记忆,琅琅上口,又便于听众感到亲切悦耳。

苗族“排话”的曲目较为丰富,多数为艺人们口头相传,只有少部分是由粗通文字的老艺人用汉字记录下来的保留唱本。其曲目按篇幅长短可分为长篇、中篇、小段。至今保留下来的代表性曲目,尚有:《开天辟地》、《天皇五帝》、《八仙过海》、《轩辕洞》、《文王八卦》、《姜子牙》、《五子行孝》、《李世民》、《颂梅伯意》、《卖桃郎》、《白鹭鸶》、《十写》、《十二月当兵》等二十余篇。

其中,短篇传统曲目《卖桃郎》取材于民间传说,共二百零八句。它的主要情节是:在古时候,苗族地区有三兄弟,老大做牛马生产,0做猪羊生意,只有老三靠栽桃树、卖桃子为生,未曾成家。有一天,他用小花萝装起鲜美的桃子,挑到乌草坪一家客栈门前叫卖。这时店里走出三姐妹,大姐手戴金戒指,二姐头插金钗,都有钱买了桃子吃。而三姐只有一口结白如霜的牙齿,没钱买桃子。卖桃郎便送给她十个桃子。三姐不愿接,却说要口中咬烂的桃子才肯尝。于是,卖桃郎依照她的话将桃子咬破,并叫她吃完后把桃核丢进花萝里……到了黄错时,卖桃郎去客栈投宿。大姐和二姐都说没有空房了,不愿接待。可是,三姐就质问两位姐姐:昨晚住了二十四个挑油客,今晚为什么不让一个卖桃郎住宿?于是,坚持留下卖桃郎在店里歇宿。当晚,三姐同卖桃郎情投意合,定下了终身,且于三更时分相携出走。三组的公婆发觉后,胡说卖桃郎拐走了民妇,靠到了县衙。县官派差役捉拿了卖桃郎,严刑拷打,关进牢房。三姐心急如焚,四处求审拜佛,都无济于事,于是横下一条心,便闯进衙门,同卖桃郎一起惨死在残酷的刑杖之下。(此曲目由五团老艺人李亥姣口述,城步县文化局尹建德收集整理(油印本存于城步县文化馆、邵阳市群艺馆内)。

苗族“排话”没有专业艺人,演唱大多是苗族地区著名的“讲古”能手和民歌手。近百年来,代表性艺人有杨多香、银盛举、银清妹、李亥姣、银运高、银尤等。

“排话”的音乐,它有唱腔比较固定,曲调比较自由,基本上是从当地的苗族山歌发展而来的。它的结构常见的有两种:上、下句体和四句体。上、下句体的唱词是“七七”句式,四句体的唱词则常为“三七七七”的句式。其唱腔则由一个基本曲调反复咏唱,节奏自由活泼,旋律优美动听。每唱完一段以后,则插入道白,然后又接着演唱。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将一个完整的唱本唱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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