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江西省 > 赣州市 > 定南县

定南客家哭嫁习俗

定南客家哭嫁习俗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定南客家哭嫁习俗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定南客家哭嫁习俗(第三批省级)

哭嫁(哭嫁实为客家女出嫁时的嫁之哭歌),是当地婚嫁习俗中客家方言与曲调(哭调)合一的独特民间习俗文化表现形式。该形式传承至今800多年历史。是客家女出嫁时深刻表达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兄弟姐妹手足情深,亲友邻里感情的重要文化载体,并在当地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而,现在仍延续着该优秀传统习俗。其方言、曲调对研究我国唐宋时期中原文化(普通话)艺术具有历史参考价值。

按哭嫁的传统习俗,客家女在出嫁前,有七天的“哭嫁期”。出嫁日,红衣绣鞋,由亲舅或族中多子多福长者牵着客家嫁女出闺门、进厅堂拜别祖上、父母,便与父母相拥嚎哭。这是特殊啼哭,是向亲友哭诉离别之情。此时,新娘边哭边唱“哭嫁歌”,歌词内容一是哭父母,于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二是哭兄弟姐妹告别手足情深;三是想到自己很快就要嫁到夫家,深怕自己难于适应新的环境而痛哭。这时,父母、亲友会随之流泪,叮嘱新娘归门后,抛去娘家娇气、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勤劳耕作。依照习俗,新娘在上轿前,其家人、亲戚要给新娘拿上轿钱,即“扎腰”。因此,新娘哭得越长久越动容,上轿钱就越多。俗话说:“新娘不哭、娘家冇福,新娘越哭越吉福禄,”就是这个道理。




下一篇:定南客家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