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作龙凤灯形成于清道光年间(1826年),由苏家作艺人黑旦所创。龙凤灯舞的形成旧时苏家作人务农耕作之余,业余文化生活相对比较丰富,每年春节和苏家作村火神庙会期间(农历二月十九日),苏家作人为庆贺一年的劳动成果,期盼来年获得更好的收成,都要把如龙、凤、麒麟、老虎、孔雀、荷、鱼等象征富贵吉祥的动植物形象制成花灯,除在各家门口悬挂外,还根据一些民间传说故事,把这些花灯组织起来,各扮角色,进行耍类跳舞活动,龙灯舞和凤灯舞就是其中的代表。清道光二年(1826年)是博爱县的大耍灯年,为了在这次大耍灯中取得好成绩,苏家作人艺人毋黑旦(大名不祥)根据民间传说故事,将龙灯和凤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在龙凤共舞的基础上,增加了数十种伴舞灯,根据民间传说故事,编排了许多灯舞节目。在当年农历二月十九日苏家作火神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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