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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架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烟火架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金沙安底镇位于县城东部中区,距县城32公里,公路四通八达,可直达名城遵义、行署驻地毕节和省城贵阳、镇内村村通公路。安底镇的烟火架,可追朔到清代。烟火架在文化大革合期间也受到相应的影响,这项传统民间技艺在新时期有所发展,工匠们也在为传承和发展这项民间技艺而努力。

安底烟火架一般有12折:(1)老公公背儿媳妇;(2)两公媳打糍粑;(3)孙猴子过火焰山;(4)孙猴子爬灯杆;(5)蚌壳精;(6)鲤鱼跳龙门;(7)李三娘受苦;(8)白蛇精;(9)火爆葵花;(10)夜观兵书;(11)秉烛待旦;(12)下垂四灯笼。烟火架制作所须的用具有:自制 、竹、纸、麻线、麦粉等。

安底烟火架观赏效果很好,极受民众喜爱,无论男女老少,无论地域远近(在一定范围内),无论农活忙闲,都会使人们聚在一起观赏,所以它具有较强的戏剧性。它的操作和制作都有较严的程序性,人物行为具有奇特性和摹拟性反映了一些历史故事和神话传说。烟火架是安底重要的传统文化和民族工艺的浓缩。

烟火架主要传承人有王少明(安底镇);王战云(茶园乡);王玉书(茶园乡);王金云(茶园乡);刘文强(安底镇);龙明利(茶园乡);徐大宽(茶园乡);刘勇(安底镇)等。

由于现在婚、丧事从易从简,难以在这种场合中推广;节日庆典都采用现在流行的方式来庆祝,对传统技艺的接受性越来越淡;原来技艺较高的已相继离世,而现有掌握传统工艺技术的传承人年龄偏高,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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