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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拜灯山

蔚县拜灯山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蔚县拜灯山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蔚县上苏庄村拜灯山是民间民俗社火活动的一个种类,经历了明朝嘉靖年间的孕育雏型期、明末清初的成型期、清末民初与民间社火、戏曲相结合的丰富完善期和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兴衰更迭的曲折发展期。

拜灯山活动的基本内容有点灯山、拜灯山、耍社火、唱大戏等四部分。点灯山时,首先准备好祭祀供品和点灯山用的灯捻儿、灯盏、麻油等。点灯山的人由三到五名有文化的村民组成,在灯山楼内的层层木架上由上向下将数百个灯盏摆出花边儿和文字图案,把浸过麻油的灯捻儿插入灯盏,一一注满油。夜幕降临后,用蜡烛将摆成图案的灯盏一一点燃,呈现出灯火字画。拜灯山时,选一名父母双全的男童扮为“灯官”,坐在由四名青壮年村民扮成“衙役”抬着的独杆轿上,村里戏班的演员粉墨浓妆伴其左右,在社火队伍中“老王八”和“老妈子”的引领下,从堡门外进堡,率村民及观光者一路敲锣打鼓到灯山楼前祭拜。拜灯山后,祭拜队伍返回途中在堡中心伴随锣鼓点开始耍社火,或舞蹈,或嬉戏,表演者和观众共同沉浸在欢乐喜庆之中。最后是唱大戏,当祭拜队伍和群众由堡内涌出堡外时,戏楼前已经张灯结彩,这时,鞭炮鸣,鼓乐起,大戏开,由村戏班子演员为村民演绎历史故事或神话传说。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蔚县拜灯山形成了鲜明的个性特征。一是伴随民间祭祀活动而产生,融入民间文化活动而发展,形成了对民间习俗的依存性;二是在长期的民俗活动中,完善了自身特有的表现形式,形成了固定的程序性;三是吸收民间社火和民间戏曲艺术营养,形成了民俗文化的多源性;四是蔚县历史上虽有多处灯山社火活动,但早已失传,唯有上苏庄的拜灯山民俗社火保留至今,且独特而完整,因而具有稀有性;五是由于拜灯山源于民间祭祀,注入了百姓敬神尚贤、祈求平安的精神寄托,形成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虔诚性;六是其表现形式简约质朴,乡土气息浓郁,从而形成了厚重的、乡村特有的朴实性。

拜灯山民俗社火活动在蔚县乃至河北省的民俗社火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民间民俗文化的一个缩影。它具有深刻的民俗文化内涵和较高的民间艺术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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