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花鼓戏是一种汉族戏曲剧种,以长沙官话为舞台语言,是湖南花鼓戏中影响较大的一种。它是由农村的劳动山歌、汉族民间小调和地方花鼓(包括打花鼓、地花鼓——花鼓灯)发展而来,距今已有一百六十余年历史。长沙花鼓戏流行于原长沙府一带十二属县——长沙、善化(今望城)、湘阴、浏阳、醴陵、湘乡、宁乡、益阳、安化、茶陵、攸县等地。长沙花鼓戏形成、流行的广大地区各地方言有较大差别,旧称“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调”,随着艺术交流的频繁,逐渐演变为以长沙官话为统一的舞台语言。2008年,长沙花鼓戏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起源——民间歌舞说唱艺术长沙花鼓戏来源于民间歌舞说唱艺术。清代中期以前,长沙一带盛行“地花鼓”、“花灯”和“竹马灯”。清代中叶以后,花鼓戏逐渐流传开来。但各地名称不同,宁乡一带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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