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如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把阿秃儿与诃额仑夫人的成亲,就是抢婚形式。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在部落间的战争中,抢婚或掠夺婚仍屡见不鲜。青年男女在定亲之前,男方要向女方求亲。新中国成立前,通常是由男方的父母或委托媒人到女家求亲,如果女家同意,就可以定亲。按蒙古族的传统婚俗,男方须多次向女家求亲,才能得到女家的许诺。《蒙古秘史》卷一中记载:也速该把阿秃儿带领其子铁木真(即成吉思汗)到德薛禅家求亲。德薛禅说:“多求几遍,才许给啊,会被人尊敬;少求几遍,就许给啊,要被人轻看。”后来形成了一句蒙古谚语:“多求则贵,少求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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