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抢花炮起源于明朝,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帅镇三年一度的庙会打醮时进行的体育活动。当时上帅镇陆屋加尤村陆氏宗族的壮族庙会有一个抛彩环仪式,相传抢到彩环者来年大吉大利,六畜兴旺,添丁发财,因而引发壮族各姓氏宗族争抢。后来抢花炮运动流传到相邻各地,如肇庆怀集、广西大宁、南乡等地都组织人员来上帅镇参加抢花炮活动。
明清时期,连山壮族抢花炮主要是由陆氏族长主持,参与竞抢主要是男性青年。庙会常在冬季丰年举行,花炮队由八至十人自由组成一组。花环是用竹丝绕成一个直径10厘米许的圆圈,再缠上彩布条,形成一手可握的花环。比赛开始时,把花环放在 铳里,点燃 ,随着“轰”的一声巨响,巨大的冲力把花环送上数百米高空。
炮响就是比赛开始。在花环下跌时,参赛的两队队员蜂拥而至抢花环,抢得花环后,传给队友,送到得分篮里。整个过程,是力量和智慧的较量。当时村里有公田,获胜者可得到公田的稻谷作为奖金,并颁发一个荣誉象征的彩镜。除能获奖励外,连山壮族人民还把它作为如意吉祥的事,抢到花环被视为全族人的光荣,把花炮放置祖先神龛上供奉。三年后,获胜方将彩镜和彩环送还炮会(庙会),再次举行比赛。因此,抢花炮在旧时又称为“还炮”。
随着连山壮族抢花炮流传扩大,解放前已发展到30多支花炮队。解放后,在破四旧和文革各种运动下,抢花炮习俗一度消失。直至1982年,为挖掘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时任连山民委副主任的陆上来与连山体委人员来到上帅镇陆屋,组织了一次抢花炮观摩比赛。“虽不是正式比赛,但现场人山人海,可见群众的喜爱程度。”陆上来回忆说。他认为,抢花炮体现了连山壮族同胞积极向上、敢于拼搏、团结一致,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精神,不仅能带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发展,丰富文化生活,还能增强人民体质、促进民族团结。
此后,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抢花炮运动慢慢恢复起来。经过研究,抢花炮比赛也逐渐有了完整的规则——单场比赛只由两支规定人数队伍参加,在规定的场地和时间内,以规定允许的动作,一方持花炮奔跑、传递,将花炮投入对方的篮内得分;另一方则用拦截、搂抱等动作来阻止对方得分;在规定时间内,以得分多者为胜队。因为规则和模式与橄榄球相仿,故抢花炮又被称为东方的“橄榄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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