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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庄船灯

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冠庄船灯为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船灯舞是流传于宁海乡间的传统民间舞蹈。它反映了农民们浓厚的生活情趣,富有热情,节奏明快,有浓郁的民族传统和乡土气息。宁海的船灯舞以双船四人组合表演的形式进行,一人以丑角扮作渔夫,一人以旦角扮作渔妇,也有艄公、媒婆等。服饰同越剧服装相同。船灯舞一般在面积很大的天井或晒场上表演。表演采用双船(称“龙凤船”),每船各有二名表演者,分别饰小生和艄公及小旦和船娘。舞动时一般不唱,表演者依乐队的锣鼓点子变化而变化步伐;歌唱时一般只摆动船灯在原地踏步。常见的驶法有“穿八字”、“驶四角”、“龙吃水”、“大转圆”和“倒踢靴”等。早期唱的多为平调戏的《赶船》、《教子》片段,讲求的是情节性和教化意义,后期对这一方面有所淡化,一些京剧、乱弹等戏的曲目,甚至民歌小调也进入了演唱的范围。最初的船灯伴奏一律唱平调,当时叫“三坑调”。而且重视整体表演和情节性,因此有一些老船灯表演者认为它有可能是早期宁海平调艺人从“台上跑台下”的一种创造。

信息来源: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展览馆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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